中国铁合金网讯: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发布的《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将焦炭从《出口商品税率表》中去除。这也意味着从2008年8月20日至今征收的40%焦炭出口关税,自2013年1月1日起被取消。近日“取消焦炭出口配额制”的消息也被证实。
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在近日公布的《201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将焦炭从“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中去除,转而出现在“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中。上述政策意味着我国对焦炭出口管理长达10年的配额制,在2013年被正式取消,转由出口许可证制替代。
不过,有业内人士则认为,因为出口量有限,加之国内焦炭产能严重过剩,两大利好政策对企业经营业绩改善,效果依然有限。
受上述政策影响,元旦过后,上游焦煤及焦炭的价格均有所反弹,焦化企业的开工率也缓慢回升。数据数据显示,河北唐山地区焦炭价格较节前上涨30元/吨左右,目前二级焦炭厂大多维持在1650元~1680元/吨。山西地区二级焦节后上涨30元-50元/吨,目前当地二级焦主流执行在1430元~1450元/吨,长治地区部分货源在1450元01480元/吨。东北地区主流钢厂采购价格上调50元/吨,当地焦企大多有所跟涨,幅度在50元/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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