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示,2009年我国取得焦炭出口配额诶企业共49家,其中一般贸易37家、边境小额贸易12家。与2008年相比,2009年获得焦炭出口配额企业总数减少了7家。
本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中国铁合金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拷贝或转载,否则视为侵权,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郑重声明!
- [责任编辑:editor]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