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全省SO2(二氧化硫)由2005年的129.9万吨削减到114.4万吨,削减11.9%;COD(化学需氧量)由78.3万吨削减到74.4万吨,削减5%;NH3-N(氨氮)由6.65万吨削减到6.21万吨,削减6.6%。这是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是省委、省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虽然这次汶川大地震给我省污染减排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但在困难面前,全省环保系统仍然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目前,2008年时间过半,全省的污染减排任务已经完成过半!
情况变了,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不能变
7月2日,环境保护部作出了对全国污染减排情况进行核查的决定。由于四川发生“5•12”特大地震,环境保护部的领导主动征求四川的意见,考虑到四川省的特殊情况,准备免除这一次核查任务。省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维钊表示,污染减排是涉及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情况变了,但污染减排的目标任务不能变。地震灾害是天灾,环境污染是人祸,天灾不可避免,人祸可以消除。为此,他们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来不及洗去抗震救灾的风尘,又投入到污染减排的战斗中。7月3日,省环保局召开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明确方向,要求无灾区必须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力争圆满和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受灾区立即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污染总量核查自查工作,根据震后变化情况,提出新的措施,确保减排任务完成。同时,省、市环保部门派出工作组,深入年初确定的200户挂牌整治重点排污企业了解情况,督促他们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再苦再累,也要尽快恢复污染减排设施
地震发生后,震区大多数污染治理设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些设施若不及时抢修,不仅大量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环境,造成巨大污染。同时也会大大削弱污染减排能力,给减排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再苦再累,也要尽快恢复污染减排设施”,这是形势所迫,职责所系,也是环保人共同的意愿和决心。刚刚从抢险救灾中转移出来的环境卫士们,以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迅速投入到抢修污染治理设施的战斗中。
绵阳市污水处理厂担负着绵阳、江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任务,日处理能力为20万吨。由于地震破坏,污水厂的变压器和大部分管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破坏,如不及时抢修,每天将有数十万吨的污水直接排入涪江,造成重大环境危害。针对这一情况,省、市环保部门派出得力人员,与业主单位中科城公司一起投入紧张的抢修战斗中。在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他们就靠人力背,靠肩膀扛,将器材运到厂区,将设备恢复原状。经过两天的战斗,终于修复了被损毁的设备,使污水处理厂恢复了正常运行。
广元市苍溪县污水处理厂在地震中造成机械、电器设备和给排水管线严重损坏,厂区围墙坍塌40余米,厂内曝气池、物理脱水间等工艺构筑物出现大量裂痕,反应沉淀池出现渗漏现象。厂外滨江路、解放路、西江路等沿线截污管道损毁长达9.8公里,损毁处污水四溢,对城市环境和嘉陵江水造成严重污染。接到报告后,广元市及苍溪县环保局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与企业职工并肩战斗,从土建施工、管道铺设到设备安装,他们都全程参与,经过三天时间的艰苦努力,污水处理厂全部恢复运行,处理能力达到灾前水平。
这次地震灾害中,全省有495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遭到破坏,各级环保部门紧急行动,主动介入,帮助企业搞好治污设施的抢修恢复。截至目前,所有具备生产能力企业的治污设施有96%得到恢复,为完成灾后污染减排任务提供了保障。
抓住机遇,在恢复重建中落实结构减排
强震后的四川,山河破碎、百废待兴。省委、省政府提出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发展。省环保局党组认识到,恢复重建是当前全省工作的大局,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这次地震造成一些工厂倒闭,客观上形成了自然减排的效果,但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必须要认真落实好环保政策和标准,一手抓恢复重建,一手抓污染减排,决不能让旧的污染重新出现。田维钊局长指出,恢复重建并不是在过去基础上的简单复制,而是要站在更高的起点,坚持更高的标准。要抓住全国人民对灾区扶持和援助的战略机遇,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坚决淘汰那些污染重、能耗高、效益低的产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要积极扶持,努力上一批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对此,环保部门要有所作为。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环保局积极行动,提前介入重建项目审批工作,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速度,确保重建项目尽快上马。对污染严重,不符合减排要求的项目,予以严格审查把关,坚决防止新的污染产生。省环保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恢复重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列入国务院清理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等十类项目不予报批。加强与发展改革委、金融、国土、电力等部门的联动,采取不予提供土地、不予供电、不予贷款、“区域限批”等方式,严格控制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五小”企业的力度,决定对在地震前已经榜上有名的14家小造纸、小冶炼企业实施强制关闭,通过关闭,削减污染物。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了对全省企业的环境监管,尤其加强了重点工业污染源、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控,通过强化和落实责任,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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