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3月1日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至此,分时电价完全由市场交易规则形成。
新政策的关键变化在于执行范围,即市场与计划的分离。原来的分时电价是除规定外,所有大工业和100千伏安及以上一般工商业用户,以及在电力交易市场内的用户执行政府分时电价。《通知》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由电网代理购电的大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此次调整是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明确信号,旨在让“市场的归市场,计划的归计划”。
除上述调整,《通知》其他方面与2024年底以来执行的政策基本一致,包括峰谷时段划分,维持高峰、平段、低谷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平时段为其余时间。在价格浮动比例上,高峰时段、平时段、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5∶1∶0.5,即以平时段电价为基准,高峰上浮50%,低谷下降50%。
《通知》明确,尖峰电价继续暂缓执行。在损益分摊上,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群体内部,按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两类分别分摊或分享。
按照《通知》,不同用户和行业将面临不同变化: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来说,需继续优化用电安排,利用好午间(12:00—16:00)和夜间(2:00—6:00)两个低谷时段降低成本。对直接参与电力交易市场的用户来说,将获得更大自主权,但需提升市场交易能力,分时电价将通过与发电企业协商或现货市场竞价形成。
从对重点行业的影响来看,根据云南省能源局的公开回复,高耗能产业是分时电价引导的重点,预计将进一步调整其生产节奏,包括黄磷、工业硅、水泥、电石、铁合金等行业。
从对储能等新兴产业的影响来看,新型储能产业领域午间增设的4小时低谷时段,结合夜间低谷,创造了“两充两放”的运行条件(午间和夜间各充电一次,分别在下午/傍晚高峰和早高峰放电)。
业界人士认为,新政策通过划清市场与政府定价的边界,进一步深化了电力市场化改革。
来源:昆明日报
- [责任编辑:Alak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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