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首要任务,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耗结构的同时,实施钢铁、镁砂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对“散乱污”、涉VOC企业、机动车尾气以及所有扬尘源实施精准整治和严格管控,解决了一大批大气污染问题,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推进钢铁、菱镁、燃煤锅炉等企业环保设施改造,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举措,鞍山市通过实施鞍钢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镁砂炉窑治理,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鞍山市制定了《鞍山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工业企业环保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
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面,鞍山市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为此,2020年鞍山市启动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完成53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钢铁企业全面排查梳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5家钢铁企业共确定173个改造项目,其中2021年计划完成46个;2022年完成57个项目;2023年完成70个项目。目前已完成32个。
在燃煤锅炉环保改造方面,通过对不能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23家56台燃煤锅炉实施环保设施改造,使鞍山市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目前已完成13家27台锅炉环保设施改造,其余锅炉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10月底前全部完成。
在镁砂炉窑治理方面,2021年,鞍山市镁砂企业全面执行新标准,未达到新标准要求的企业全部要求停产治理。鞍山市计划2021年完成65家镁砂企业520座炉窑治理任务,目前已完成。
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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