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9月5日,山西焦化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警示会议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大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关于在全省范围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该公告属于山西省地方强制排放标准,具有法律效力。省政府明确要求:逾期仍达不到的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刘大山指出,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焦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目前,全省还有16家焦化企业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长治6家,晋中4家,运城2家,吕梁2家,忻州1家,晋城1家。焦化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务必彻底打消掉心存侥幸的想法,加快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确保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并保证稳定运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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